比利時做到了:全球首個給性工作者完整勞權
很多人以為「合法化性工作」就是「設個紅燈區,讓政府收稅」。比利時2024年底通過的法律,徹底打破這個刻板印象——這個法律不只是讓性工作合法,更是把性工作者當作完整的勞動者。
實施一年多了,是時候看看比利時的成績單。
法律到底寫了什麼
2024年5月比利時國會通過、12月1日正式生效的這部法律(業界稱為 Lex Lola),保障性工作者享有:
- 雇傭契約:可以簽正式勞動契約
- 退休金:和其他職業一樣納入退休制度
- 失業保險:失業可領補助
- 健保:醫療保障
- 家庭津貼:有小孩可領
- 特休:年假
- 產假:和一般受雇者相同
這在世界上是第一次。荷蘭、德國雖然也是合法化國家,但勞動保障沒這麼完整。
最重要的:拒絕權
法律最關鍵的條款其實不是「待遇」,而是「拒絕權」:
- 性工作者可以拒絕任何客人,不需要理由
- 可以設定服務條件(什麼可以做、什麼不能做)
- 可以隨時中止服務
- 行使以上權利不能被視為違反勞動契約
- 雇主不能因此解雇或處罰
這就是把性工作真正當作勞動的核心:勞動者有自主權,不是商品。
比利時的歷史意義
比利時這部法律是經過幾十年運動才成形的。比利時2022年就已經將性工作除罪化(不違法),但除罪化只是第一步——「不犯法」不等於「有保障」。
從除罪化到完整勞權,比利時花了2年。這是因為他們有強大的性工作者組織UTSOPI(比利時性工作者聯盟),整個立法過程性工作者的聲音都被納入。
還有缺陷嗎?有的
法律不完美。一些限制:
- 只有簽契約的員工有完整保障,自由業者(個人接案)不在保障範圍內
- 色情片演員、脫衣舞表演者不適用
- 比利時警方今年3月仍破獲一個剝削30名中國女性的人口販運網絡,顯示地下市場沒消失
- 多數性工作者仍面臨經濟壓力,制度進步不等於立刻過上好日子
但這些缺陷不能掩蓋一個事實:比利時讓性工作者第一次有了完整的勞動者身份。
對台灣的啟示
比利時的經驗給台灣三個重要啟示:
啟示一:除罪化只是起點,不是終點。
如果台灣未來真的除罪化(取消社維法第80條罰則),那只是第一步。真正的進步是把性工作者納入勞基法、勞保、健保、退休制度。
啟示二:拒絕權比薪資更重要。
很多人以為「合法化」就是讓性工作者賺更多錢。錯。法律最重要的功能是給她們「說不」的權力,且這個「不」有法律後盾。
啟示三:性工作者自己要組織起來。
比利時的UTSOPI、紐西蘭的NZPC、泰國的Empower——成功的改革都有強大的性工作者自組織。台灣的日日春協會聲音太小,需要更多支持。
結語
比利時用實際行動告訴世界:性工作可以是一份有尊嚴的工作,這不是矛盾。
台灣呢?我們連專區都設不出來,更別提勞權保障。比利時1124萬人口,比新北市還少。我們22縣市,沒有一個敢動。
當別人國家的性工作者在領產假的時候,台灣的性工作者在被警察開單。這個落差,不是「文化差異」可以解釋的。
這是政治意志的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