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時做到了:全球首個給性工作者完整勞權

很多人以為「合法化性工作」就是「設個紅燈區,讓政府收稅」。比利時2024年底通過的法律,徹底打破這個刻板印象——這個法律不只是讓性工作合法,更是把性工作者當作完整的勞動者。

實施一年多了,是時候看看比利時的成績單。

法律到底寫了什麼

2024年5月比利時國會通過、12月1日正式生效的這部法律(業界稱為 Lex Lola),保障性工作者享有:

精淫財寶-低調的定點、外送茶
  • 雇傭契約:可以簽正式勞動契約
  • 退休金:和其他職業一樣納入退休制度
  • 失業保險:失業可領補助
  • 健保:醫療保障
  • 家庭津貼:有小孩可領
  • 特休:年假
  • 產假:和一般受雇者相同

這在世界上是第一次。荷蘭、德國雖然也是合法化國家,但勞動保障沒這麼完整。

最重要的:拒絕權

法律最關鍵的條款其實不是「待遇」,而是「拒絕權」:

  • 性工作者可以拒絕任何客人,不需要理由
  • 可以設定服務條件(什麼可以做、什麼不能做)
  • 可以隨時中止服務
  • 行使以上權利不能被視為違反勞動契約
  • 雇主不能因此解雇或處罰

這就是把性工作真正當作勞動的核心:勞動者有自主權,不是商品。

比利時的歷史意義

比利時這部法律是經過幾十年運動才成形的。比利時2022年就已經將性工作除罪化(不違法),但除罪化只是第一步——「不犯法」不等於「有保障」。

從除罪化到完整勞權,比利時花了2年。這是因為他們有強大的性工作者組織UTSOPI(比利時性工作者聯盟),整個立法過程性工作者的聲音都被納入。

還有缺陷嗎?有的

法律不完美。一些限制:

  • 只有簽契約的員工有完整保障,自由業者(個人接案)不在保障範圍內
  • 色情片演員、脫衣舞表演者不適用
  • 比利時警方今年3月仍破獲一個剝削30名中國女性的人口販運網絡,顯示地下市場沒消失
  • 多數性工作者仍面臨經濟壓力,制度進步不等於立刻過上好日子

但這些缺陷不能掩蓋一個事實:比利時讓性工作者第一次有了完整的勞動者身份。

對台灣的啟示

比利時的經驗給台灣三個重要啟示:

啟示一:除罪化只是起點,不是終點。

如果台灣未來真的除罪化(取消社維法第80條罰則),那只是第一步。真正的進步是把性工作者納入勞基法、勞保、健保、退休制度。

啟示二:拒絕權比薪資更重要。

很多人以為「合法化」就是讓性工作者賺更多錢。錯。法律最重要的功能是給她們「說不」的權力,且這個「不」有法律後盾。

啟示三:性工作者自己要組織起來。

比利時的UTSOPI、紐西蘭的NZPC、泰國的Empower——成功的改革都有強大的性工作者自組織。台灣的日日春協會聲音太小,需要更多支持。

結語

比利時用實際行動告訴世界:性工作可以是一份有尊嚴的工作,這不是矛盾。

台灣呢?我們連專區都設不出來,更別提勞權保障。比利時1124萬人口,比新北市還少。我們22縣市,沒有一個敢動。

當別人國家的性工作者在領產假的時候,台灣的性工作者在被警察開單。這個落差,不是「文化差異」可以解釋的。

這是政治意志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