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台灣還在爭論要不要劃設性交易專區時,比利時已經把性工作者的權益推進到一個許多正職勞工都未必享有的水準:產假、病假、失業給付、退休金,以及——最關鍵的——拒絕特定客人的法律權利。2024年5月通過的這部法律,搭配刑法改革,使比利時成為全球第一個把性工作完全納入正式勞動法框架的國家。

一紙勞動合約,改變了什麼

比利時的突破,核心在於「勞動合約」這個看似平凡、實則革命性的概念。在新法之下,性工作者可以與雇主簽訂正式的僱傭契約,這意味著他們進入了與其他勞工相同的社會保障體系:生病時有病假、懷孕時有產假、失業時有給付、年老時有退休金。

更具開創性的是合約中保障的「自主權」條款。性工作者有法律明文的權利可以拒絕任何客人、拒絕任何特定的性行為、隨時中止服務——而且行使這些權利不會被視為違約。為了防止雇主濫權,法律還設下嚴格門檻:如果一位性工作者在一定期間內多次拒絕客人,雇主不能因此解僱他,若雇主想終止合約,必須經過政府機關介入審查。這套設計,正是要把過去「老鴇對小姐」那種絕對的權力不對等,徹底翻轉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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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的三條路線:德國、荷蘭、比利時

比利時的模式放在歐洲脈絡下看格外清晰。歐洲對性工作大致有三種典型路線。德國是「合法化加管制」——性工作是合法職業,從業者須登記、報稅、受健康規範,娓院須預執照營運。荷蘭同樣全面合法且管制,並自2022年起加重對「明知有脅迫或人口販運仍購買服務」的客人之刑責。

而比利時走得更遠:它不只是「容許」性工作合法存在,而是主動把它「正常化」為一份受勞動法完整保障的工作。如果說德國與荷蘭解決的是「性工作能不能合法經營」,比利時回答的則是「性工作者能不能像一般勞工一樣有尊嚴地受僱」。這是質的飛躍。

值得注意的是,這條路線在歐洲也並非毫無爭議。以瑞典為代表的「北歐模式」主張「罰嫖不罰娼」,認為性交易本質上是對女性的剝削,應該透過懲罰買方來逐步消滅市場。西班牙政府2024年便提出北歐式立法,引發性工作者權益團體與反性交易女權主義者之間的激烈交鋒。歐洲內部,至今沒有共識。

台灣的鴻溝:我們連起點都還沒站上

把比利時當作鏡子,台灣的處境格外刺眼。比利時討論的是「性工作者的退休金怎麼算」,台灣討論的還停留在「要不要劃一塊地讓性交易合法」。這中間隔的不只是幾條法律,而是整個社會看待性工作的根本態度。

台灣《社維法》的專區模式,本質上仍把性工作視為一種必須被「圈禁、隔離」的污點——劃一塊區域把它關起來,眼不見為淨。比利時模式的底層邏輯卻完全相反:性工作既然是合意成年人之間的勞務交換,從業者就該享有與其他勞工同等的保護。一個是「圈禁思維」,一個是「勞權思維」,差距不可以道里計。

比利時模式能複製到台灣嗎?

當然,直接把比利時模式搬到台灣並不現實。比利時有強大的工會傳統、完整的社會保障體系,以及對勞動權利的高度社會共識,這些都是台灣短期內難以複製的條件。台灣的文化保守氛圍、宗教團體的影響力、以及婦權運動內部對性工作的路線分歧,都會讓任何激進改革窒礙難行。

但比利時的價值,不在於提供一套可以照抄的法條,而在於提供一個想像的座標:原來性工作者的權益,可以被推進到「產假與退休金」的高度。當我們知道天花板可以有多高,或許就更難心安理得地,讓台灣的性工作者繼續困在連勞健保都沒有的地板上。比利時走了一大步,台灣連起地歹,值得每一個關心勞動正義的人正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