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要罰嫖客了?高市內閣啟動70年首次修法
2026年3月,日本法務省召開了專家會議第一次會議,主題是:要不要處罰買春者?
這在日本是大新聞。1956年制定的《賣春防止法》施行至今70年,從來只罰賣春者(性工作者),不罰買春者(嫖客)。70年了,男人花錢買春沒罪,女人接客拿錢有罪。
聽起來是不是很熟悉?沒錯,這就是台灣2009年釋字666號之前的版本——「罰娼不罰嫖」違憲。
高市早苗政府的政策大轉彎
新任首相高市早苗(保守派代表人物)在上任後表態要重新檢視賣春防止法。法務大臣平口洋宣布在會計年度結束(2026年3月)前,會成立專家小組討論修法可能。
讓人意外的是,高市這個保守派內閣,竟然要往「處罰嫖客」的方向修法。這跟2025年東京街頭一連串「站壁女子」被警察大規模逮捕引發的輿論反彈有關——民眾質疑:為什麼只抓女生不抓男生?
日本選的不是紐西蘭模式,是北歐模式
不過台灣讀者要看清楚:日本的修法方向,不是紐西蘭那種全面除罪化,而是北歐模式(瑞典模式)——只罰買春者,不罰賣春者。
兩種模式的差別很大:
紐西蘭模式(全面除罪化):
- 性交易合法
- 性工作者有勞動權
- 可以開立合法妓院
- 雙方都不違法
北歐模式(罰嫖不罰娼):
- 性工作者本身不違法
- 但買春者違法
- 實際效果是把整個產業推向更隱密的角落
- 性工作者反而更難找客人、更難確認客人安全性
研究怎麼說? 國際特赦組織、世衛組織、聯合國愛滋病規劃署都不推薦北歐模式。原因是:當客人怕被抓,就會要求更隱密的交易場所、更急促的協商時間,這些都增加性工作者的風險。
日本「風俗業」的特殊背景
日本的性產業有個特殊現象:賣春防止法只禁止「性交」,但「擬似性行為」(按摩、口交、其他類似服務)合法。所以日本有龐大的風俗業——泡泡浴、外送茶(デリヘル)、按摩店等等——大家都心知肚明在做什麼,但法律上是合法的。
最近還發生一件事:日本最大泡泡浴連鎖品牌「マリン」一夜之間關閉旗下21家店,理由是經營困難。數千名性工作者一夜失業,沒有任何保障。這個新聞凸顯日本風俗業表面繁榮、實際上從業者完全沒勞動保障的問題。
對台灣的啟示
日本如果真的修成北歐模式,可能會讓很多人覺得「進步了」。但從性工作者實際安全和權益的角度,這未必是好事。
台灣應該從日本經驗學到的是:
- 不要走北歐模式的彎路。 台灣已經有日本沒有的東西——大法官釋字666號明確指出原本「罰娼不罰嫖」違憲。我們應該往全面除罪化方向走,而不是反向走到「只罰嫖客」。
- 承認灰色地帶的存在。 日本的風俗業就是灰色地帶的產物。台灣的個工、外送茶、護膚店本質上一樣,與其裝作不存在,不如正面管理。
- 性工作者組織的重要性。 日本至今沒有強大的性工作者倡議組織,所以修法討論完全由政府和學者主導。台灣的日日春協會雖然不大,但聲音應該被聽見。
結語
日本走在台灣前面討論這個議題70年了,現在終於要動。台灣呢?我們已經有釋字666號當基礎,比日本更有改革正當性。
但我們動了嗎?沒有。
東京站壁女被抓上新聞,東京開始檢討。台灣每年有幾千件性交易處罰案,沒人在意。
這個對比,看了挺難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