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國際組織都推薦『紐西蘭模式』?
談性工作合法化時,很多台灣讀者第一個想到的是德國或荷蘭——畢竟「合法妓院」、「紅燈區觀光」的印象太深。但如果你問聯合國婦女署、世界衛生組織(WHO)或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他們推薦的不是德國、不是荷蘭,而是紐西蘭——一個 2003 年就走在最前面、至今 23 年沒有大幅修法的國家。
紐西蘭模式(New Zealand Model)的關鍵字只有一個:完全除罪化(Full Decriminalisation)。
紐西蘭做了什麼?2003 年的關鍵立法
2003 年通過的《Prostitution Reform Act》(賣淫改革法)做的事情非常單純,卻徹���柇被改變產業面貌:
- 賣春不違法——成年人從事性工作不會被起訴;
- 嫖客不違法——付錢購買性服務也不違法;
- 第三方協助不違法——可以合法開妓院、做仲介,但需要許可證;
- 18 歲以下絕對禁止——任何人讓未成年人從事性工作都是重罪;
- 雇主不得強迫——性工作者隨時可拒絕客人、拒絕特定服務、中止性行為。
更重要的是,這部法律沒有設立「性專區」——也就是說,性工作者可以發生在妓院、私人住宅、公寓、家中、街頭,只要符合一般營業登記與分區規定,紐西蘭政府不會干涉。
這和荷蘭、德國的「設區管制 + 強制健檢」截然不同。
23 年後的成果:政府自己的官方評估
2008 年紐西蘭政府指派的《賣淫改革法檢討委員會》(Prostitution Law Review Committee)發布報告,明確指出:
「這部法律已達成立法目的,絕大多數性產業從業者在新法下的處境,比過去更好。」
具體效果包括:
- 性工作者更敢報警(受害後報警率顯著上升);
- 街頭性工作者人數沒有暴增(反駁「合法化會讓人變多」的擔憂);
- 健康教育與保險套使用率提升;
- 移民/未成年/被脅迫者的辨識更容易(因為不再為了躲警察而隱身)。
紐西蘭妓女集體(NZPC)這個從 1987 年就存在的民間組織,是除罪化前後最重要的推手,至今仍是紐西蘭性產業政策最具影響力的諮詢單位。
為什麼國際組織都推這套?
對照德國模式(強制登記)、北歐模式(罰嫖不罰娼)、荷蘭模式(紅燈區)、紐西蘭模式為什麼勝出?三個原因:
一、不污名化。 沒有強制健檢、沒有政府名冊、沒有指定區域。性工作者跟做美甲師、按摩師一樣,只是一份工作。
二、不集中管理。 不設性專區,避免「全部聚集在某幾條街」造成的治安標籤化,也讓在家工作、合作工作的個工有空間。
三、權力回到工作者手上。 法律明文寫「隨時可以拒絕」,這在德國、荷蘭都沒有那麼直接的保障。
對照䏟灣:釋字 666 號之後的爛尾
2009 年大法官釋字 666 號宣告「罰娼不罰嫖」違憲,台灣本來有機會走紐西蘭的路。但最後立法院端出的斸案是,把球丟��地方首�e�。「地斸政府得设置��性專區」——把球丟��地方首�e�。沒朊人接,結果�15 年么等刐雱建尀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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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23 年驗證的答案,台灣還要等年年?
紐西蘭模式不完美——例如非紐西蘭籍的性工作者仍被排除在法律保障之外,這昮 NZPC 至今還在倝議的問題。 至於特看攦灻/俔妙透亳+促退化麷、5东东修航总緝 。 但卥糾 其也回辛亿 .... 졨姤及軗乍 ...叀亼大 ? ,位亅 ���䡦�� 。 答案是:可以。而且已綗被一個 500 萬人口的太平洋圊幢人器氍于�3 23 年。
台灣若還在猶豰「我們真的能合法化嗎?」,那就諠去读 紐西蘭妓女集體的官網——他們從 1987 年寨到 2026 年,等了 23 年才等到第一個願意聽他們講話的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