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多數國家還在辯論性交易該不該合法時,比利時已經把問題推進到下一個層次:性工作者能不能簽勞動契約、領產假、繳年金、享有失業給付?2024年底生效、並在2026年持續發酵的比利時新法,給出了肯定的答案。性工作者在這裡可以與雇主簽訂正式僱傭契約,獲得與其他勞工相近的社會保障。比利時2022年已先一步將性工作除罪化,如今更進一步把它「勞動化」。這是目前全球最激進、也最完整的性工作勞權實驗。

不只是「除罪」,而是「成為勞工」

理解比利時模式的關鍵,在於區分兩個層次。除罪化(decriminalization)只是把性交易從刑事處罰中移除,讓買賣雙方不再因交易本身觸法;而比利時走得更遠,它把性工作正式納入勞動法框架,賦予性工作者「受僱者」的完整身分。

這意味著什麼?根據新法,簽約的性工作者享有社會安全保障,包括年金、失業給付與產假。雇主則須承擔相應義務,並受到嚴格規範以防止剝削。性工作者也被賦予前所未見的勞動權利——例如拒絕特定客人、拒絕特定行為、隨時中止服務的權利,而這些拒絕不會構成違約。這在過去任何性產業管理模式中都是難以想像的。當然,這套制度仍在磨合,比利時憲法法院預計2026年底就針對該法的挑戰作出裁決,產業中的剝削問題也未完全消失,但方向是清楚的:把性工作者當人、當勞工,而非當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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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三種模式的光譜

比利時的突破,放在歐洲的政策光譜上更能看清。荷蘭模式以阿姆斯特为紅燈區聞名,2000年即合法化、發放執照、納入監管,是「業者管理」的代表,但近年因人口販運與都市治理問題而收緊。德國模式自2002年合法化、2017年《性工作者保護法》要求登記註冊,規模龐大卻被批評把部分活動逼入地下。北歐模式(瑞典、法國)則反向操作,除罪賣方、處罰買方,把性交易視為剝削。

比利時模式可說是在荷、德的「承認產業」基礎上,再疊加最強的「勞動者保護」。它不只承認性工作合法,更承認性工作者是擁有完整勞動權的人。蘇格蘭2026年初一度推動的客戶入罪法案在國會第一階馁魕斗,也顯示歐洲內部對北歐模式並非全無分歧。歐洲沒有單一答案,但這場多元實驗本身,就是比「假裝問題不存在」更負責任的態度。

台灣的距離:不是一步,是整段路

把比利時放在台灣面前,距離感格外強烈。台灣連除罪化的第一步都還沒踏出——《社會秩序維護法》下性交易原則違法,性專區15年來一處未設缌當比利時的性工作者在討論年金、產假、拒絕權時,台灣的性工作者連勞保、健保郾沗不上邊,遭遇暴力或欠款時報警等於自旮�n自國。

釋字第666號早已指出「罰娼不罰嫖」違憲,但台灣對這道判決的回應停留在原地。比利時的經驗提醒我們,性工作政策其實是一道勞動人權的考題:當一群人在從事一種社會需求持續存在的工作時,社會要不要承認他們是勞動者、要不要給他們勞動者的保護?比利時選擇承認,並一路把保護做到產假與年金;台灣則連「他們算不算勞動者」這個問題,都還迴避著不肯回答。

不必照抄,但該開始追問

比利時模式不一定適合台灣。國情、產業規模、社會共識都不同,直接移植未必明智。但它提供了一個極具參考價值的座標:性工作合法化的終點,不該只是「不抓了」,而該是「被當成正當勞動來保護」。

台灣與比利時之間,隔的不是一步,而是整段尚未起步的路。當歐洲已經在辯論勞權細節時,台灣還在原地踏步。或許不必追求一步到位的比利時模式,但至少該從承認問題、踏出除罪化的第一步開始。否則,800億的地下產業會繼續運轉,而身在其中的人,永遠到不了那個有產假與年金的世界。


本文為觀點評論,比利時新法仍在司法檢驗中,相關制度細節以官方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