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時誕生全球第一個合法性工作雇主:當勞權成為性產業的標配,台灣還在做什麼?
當你看到「性工作者也有產假」這句話,你的第一反應是什麼?驚訝、不可思議、還是覺得理所當然?
比利時用一部法律告訴全世界:這就是 21 世紀文明國家對待性工作者該有的樣子。
全球第一家合法性工作雇主誕生
2025 年 7 月,比利時 Namur 省 Gembloux 市的一家性產業俱樂部,成為全球第一個被正式認可的「合法性工作雇主」。這個看似只是行政程序的小新聞,背後其實是 2024 年底比利時通過的那部劃時代法律的具體實踐——性工作者首次能像其他勞工一樣,與雇主簽訂正式勞動契約。
簽了契約以後,他們可以享有什麼?健康保險、產假、病假、退休金、失業給付、年假,跟你我在公司上班拿到的東西一模一樣。比利時也是全球第一個給性工作者完整勞動權保障的國家,沒有之一。
「四大基本自由」寫進契約
更值得注意的是,這部法律明文保障性工作者在工作中擁有四項基本自由:拒絕特定客人的權利、拒絕或中斷任何性行為的權利、自行決定服務條件的權利、隨時更改條件的權利。如果性工作者選擇辭職,可以無預警離職,並且仍有資格申請失業給付。
換句話說,這部法律的核心不是「管制性工作」,而是「賦予性工作者拒絕的能力」。一個能夠說「不」的勞工,才是真正的勞工;不能說「不」的,那叫做受剝削。
比利時憲法法院 2026 年底將裁決挑戰
當然,這條路不會走得順利。儘管法律已經上路,比利時憲法法院預計將在 2026 年底前對這部法律的合憲性挑戰做出裁決。國際特赦組織、人權觀察、世界衛生組織等主要國際人權與健康組織都站在這部法律這邊,他們的立場很一致:性工作除罪化、給予勞動權保障,是減少剝削、改善公共衛生、保護人權的最佳路徑。
人權觀察 2024 年 12 月發表的聲明甚至直接稱比利時這部法律為「歷史性的反性剝削法律」,因為唯有承認性工作是工作,才能讓真正的剝削者(人口販運集團、強迫性工作的犯罪組織)無所遁形。
台灣呢?我們連起跑線都還沒到
回頭看台灣的狀況,實在讓人感慨。
2009 年大法官釋字第 666 號早就明確指出,《社會秩序維護法》第 80 條「罰娼不罰嫖」違反平等原則,要求修法。立法院隔年修法改採「性交易專區制度」——理論上各縣市政府可以劃設專區讓性交易合法化。
結果呢?十六年過去了,全台灣 22 個縣市,沒有任何一個劃設性專區。整套制度形同虛設,性工作者繼續在地下進行交易,繼續沒有勞動保障,繼續面對警察臨檢、罰款、社會污名。我們不是沒有路,而是政府全體裝死、把球丟給彼此。
比利時讓性工作者擁有產假的時候,我們的性工作者連被法律承認「是個勞工」這件事都做不到。
從「除罪」到「給權利」是兩個層次
很多人把性工作合法化簡化為「就是讓它合法」,但比利時的經驗告訴我們,這其實是兩個層次的問題:
- 第一層是除罪——不再把性工作者當成罪犯處罰。
- 第二層才是真正的霛鍵——給予完整的勞動權保障,讓性工作者跟其他勞工一樣,能夠绀组工會、申訬雇主、享有社會保法露。
紐西蘭走到了第一層(2003 年全面除罪化),比利時走到了第丌層(2024 年勞動權立法),台灣呢?我們連第一層都還在原地踏步。
結語:性工作者的尊嚴,從一份勞動契約開始
當我們在討論性產業政策時,常常陷入道德爽論。但比利時用最務實的方式告訴我們:政策的目的不是評價性工作對不對,而是保護每一個從事這個工作的「人」。
一個性工作者頸到病假證明、頸到產甉亀的金寨、看到自由的退休沘累籡——這些多二是地同後承詗者成功心烮,她們的勞動也色模竛 長室 卡行原入丕己禁。
台灣的性工作者也是台灣人,也在繳稅(即使是在地下),也在養家活口。得更新,台灣的即將杅亲人,即是勞劥搸國,即是台灣的造新與敷冉。
下一個劃時代的「全球第一」,會不會輪到台灣?這個答案,掌握在你我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