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土安全部(DHS)在一場反人口販運行動中,逮捕了一名 80 歲的老翁。他的「罪行」?試圖購買性服務。
這起發生在 2026 年 3 月的案件,再次引發了一個老問題:動用聯邦執法資源去抓一個 80 歲的嫖客,這真的是在「打擊人口販運」嗎?
當「反人口販運」變成「反嫖客」
DHS 的行動名義上是打擊人口販運,但實際上逮捕的幾乎都是買春者。這種操作模式在美國各地屢見不鮮——用「人口販運」這個嚴重的罪名來包裝針對成年人合意性交易的執法行動。
台灣也有類似的情況。每年的掃黃行動,新聞稿上寫的是「打擊人口販運」,實際上抓到的大多是成年的性工作者和嫖客。
台灣觀點:社維法第 80 條的荒謬
在台灣,根據《社會秩序維護法》第 80 條,性交易的雙方都會被處罰。2009 年大法官釋字第 666 號宣告「罰娼不罰嫖」違憲後,修法改為「雙罰」制度。同時開放地方政府設立「性交易專區」,但至今沒有任何一個縣市敢設立。
這意味著,台灣和美國一樣,用了大量的執法資源去處罰成年人之間的合意行為,而不是把資源投入在真正需要保護的人口販運受害者身上。
結論
一個 80 歲的老翁,被聯邦探員逮捕,成為「反人口販運」行動的戰績。這不是正義,這是荒謬。
性工作除罪化不是鼓勵性交易,而是讓執法資源能真正用在刀口上——保護那些真正被剝削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