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擬修法處罰買春客 高市早苗政府重啟賣防法改革對台灣有何啟示

法務省專家小組首度開議

日本法務省2026年3月召開「賣春對策法制檢討專家小組」首次會議,由法務大臣平口洋宣布將在本年度內提出修法建議方向。最關鍵的轉變是:日本可能首度將「買春行為」入罪化,等於朝向北歐模式靠近。

這是日本1956年制定《賣春防止法》以來最大幅度的檢討。原法律邏輯是「處罰賣方、不處罰買方」,被批評70年來把所有刑事責任都丟給女性。2025年7月東京新宿四名女性因「拉客」被捕、姓名與面孔遭多家媒體曝光的事件,再度引爆社會討論——同一條街上的買春客為何沒有任何法律後果?

高市早苗背書改革

值得注意的是,這次推動修法的是首相高市早苗。她在自民黨總裁選舉期間就曾表態支持檢討賣防法,上任後也明確將此議題納入施政方向。對於一位被歸類為保守派的女性首相而言,這個立場相對罕見。

精淫財寶-低調的定點、外送茶

但風俗業界(含風俗店、特殊浴場、外派服務)強烈反對。日本最大連鎖泡泡浴店「Marin」旗下21家店面今年突然全部關閉,數百名從業者瞬間失業,業界擔心若再加上修法處罰買客,整個產業恐將崩盤式萎縮,將工作者推向更危險的地下市場。

海外人口販運成新警訊

更嚴重的問題是「斡旋集團」(スカウト)開始把日本女性送往海外從事性工作,因為國內監管收緊後,海外賺得更多。這呼應了一個國際性研究的常見結論:當一國加強處罰時,性工作不會消失,只會轉移到更難監管的地方。

比較台灣:兩種「不處罰」的差距

日本要從「只罰賣方」走向「只罰買方」,台灣則卡在「娼嫖皆罰,但要在專區外」。表面上台灣已經有大法官釋字666號,地位甚至比日本進步——日本現行法被批評違憲多年,但司法機關從未做出類似台灣釋字666號的明確違憲宣告。

但實際執法上,台灣依然延續「掃黃只抓性工作者」的慣性。這就是為什麼日本2025年新宿事件能引發全國討論,台灣的類似事件卻常常船過水無痕。我們缺的不是法律工具,而是社會願意正視這個產業真實存在的勇氣。

黃新聞觀點

日本走向北歐模式有其特殊脈絡——保守派女性首相、對性別平等的回應壓力、人口販運案件激增。但國際特赦組織、聯合國愛滋病規劃署、人權觀察等組織持續指出:北歐模式表面上「保護性工作者」,實際上仍會讓她們更難工作、更無法保障安全。當客人怕被抓,談判時間就被壓縮、地點被迫更隱密,性工作者篩選風險的能力反而下降。

對台灣而言,與其跟著日本辯論「該罰賣方還是買方」,不如直接跳到紐西蘭模式:完全除罪化、納入勞動法保障、把性產業當成正常職業治理。日本的修法討論正好提醒我們:北歐模式不是進步答案,只是另一種形式的家父長主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