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說:18 人落網。但真正的問題是什麼?
2026年3月16日,佛羅里達州萊昂縣警長辦公室(LCSO)發布新聞稿,宣布一項臥底行動成果:共逮捕18人,罪名為賣淫相關罪行。
新聞稿的措辭一如往常。「保護社區安全」、「打擊性剝削」、「密集的臥底偵查工作」——這套語言幾十年來沒有改變。地方媒體 WCTV 配合刊出,附上被捕人員的照片與姓名。
然後呢?
這18個人的生活就這樣改變了。逮捕紀錄是公開的,姓名是公開的,照片是公開的。無論最後有幾人被定罪,這些數字在 Google 搜尋結果上會留存多年。找工作、租房子、重建生活——每一件事都變得更難。
但你不會在新聞稿裡看到這些。
臥底釣魚行動的本質
所謂「臥底行動」,在性交易執法中有一個很具體的操作模式:
警察假扮成有意購買性服務的客人,透過網路平台或電話聯繫性工作者,在對方抵達或談好交易條件後逮捕。整個過程,是警察主動創造了這個交易的發生機會。
這在法律上被稱為「釣魚執法」(sting operation),在多個國家都有其合法性爭議。批評者指出的核心問題是:在沒有警察主動介入的情況下,這些人是否原本就會進行交易?警察的行動,究竟是在偵測已經存在的違法行為,還是在製造違法行為的機會?
萊昂縣的案例並不特殊——這是美國各地警察機關慣用的執法方式。但「慣用」不等於「有效」,更不等於「正確」。
18 人裡,誰是「受害者」?
LCSO 的新聞稿使用了「保護受害者」的框架。這個框架預設:被逮捕的人要不是犯罪者,就是需要被拯救的受害者。
但實際的性工作者社群呈現的是更複雜的圖像。
有人在從事性工作是因為這是她們在特定人生處境下能找到的最好的收入來源——不是最好的職業,而是在現實條件下最可行的選擇。有人是在租金到期前籌措房租;有人是在支付孩子的醫療費用;有人是在一個其他選項都已被排除的處境裡做決定。
把她們逮捕,給她們貼上犯罪紀錄,拍下她們的臉公開在媒體上——這不是「保護受害者」,這是讓她們的處境更難。
美國性工作者倡議組織長期記錄的數據顯示:遭到逮捕的性工作者,在「離開性產業」方面的成功率並不因此提高,但在「因犯罪紀錄而失去其他就業機會」方面的比例卻顯著上升。逮捕製造了更深的困境,不是出口。
台灣版本的相同邏輯
台灣讀者對這種邏輯並不陌生。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0條規定,在未設立性交易專區的地方(也就是全台灣),從事性交易的雙方均可被裁罰。警察的執法模式,同樣高度倚賴臥底——警察假扮成買方,誘使性工作者接受交易,然後開罰單或逮捕。
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多年來陪伴的案例記錄顯示:這種執法對性工作者的生計衝擊是直接而深刻的。罰款對於靠性工作維生的人是沉重的;逮捕帶來的紀錄影響後續求職;媒體曝光對家庭關係造成的破壞往往是永久性的。
司法院大法官在2009年的釋字第666號已經說得很清楚:只懲罰一方、不懲罰另一方,本身就違反平等原則。修法後雖然改為雙方同罰,但執法實務中,性工作者依然是主要目標。買方被捕的比例遠低於賣方,尤其是在釣魚執法中——因為臥底的是警察,他們不會「逮捕自己」。
記者、鏡頭與羞辱邏輯
萊昂縣的執法行動中,被捕者的照片和姓名被公開傳播,地方媒體也如實轉載。
這種「羞辱公告」(shaming)的邏輯假設:公開羞辱可以產生嚇阻效果。但研究表明,對性工作者的公開羞辱往往帶來相反的效果——它讓性工作者在面對客人時更傾向於快速、秘密地完成交易,不敢多做安全評估,因為「讓警察看到自己在公開場合多次與陌生人接觸」太危險。這實際上使工作更不安全,而非更安全。
更根本的問題是:媒體在這個過程中扮演了什麼角色?
新聞稿直接轉載,配上照片——這不是報導,這是執法部門宣傳機器的延伸。真正的報導應該要問:這18個人的處境是什麼?她們在被捕後會怎樣?誰提供了法律援助?哪些人在接受服務時的安全需求是真實的?
有效執法的問題
如果「保護弱勢」是真正的目標,那麼對比一下兩種資源分配:
一,投入臥底行動逮捕18名性工作者,公開她們的照片,製造犯罪紀錄。
二,提供性工作者安全求助的管道、不附帶刑事追訴的健康服務、在遭受客人暴力時可以報案且不怕被逮捕的法律保障。
國際證據非常清楚:哪一種方式更能改善性工作者的安全狀況。
紐西蘭在2003年除罪化後,性工作者向警察舉報暴力的比例大幅提升;國際特赦組織的研究顯示,在除罪化環境中,被販運者更願意向當局求助,因為她們不再擔心自己被當成罪犯對待。
把資源放在逮捕行動上,而非保護服務上,是一個政策選擇。這個選擇的結果,是讓性工作者更不安全,而不是更安全。
那 18 個人,後來怎麼了
萊昂縣新聞稿在逮捕行動後就結束了。
18個人的名字和照片,流傳在網路上。她們的案件進入司法程序,等待裁決。她們的房東、鄰居、家人,可能已經看到了那些照片。
這就是所謂「成功的臥底行動」留下的遺產。
台灣還有多少這樣的「成功行動」在每天安靜地進行,沒有新聞稿,只有罰單和破碎的生計?
社維法第80條修法已經超過十年。性交易專區從未設立。性工作者依然沒有法律保障,依然在臥底執法的陰影下工作,依然沒有任何一個政治人物願意認真說:這個制度設計,本身就有問題。
18個人落網。問題沒有解決。只是又一個新聞週期,又一份新聞稿,又一次讓真正的議題繼續被迴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