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西蘭除罪化 23 年了,性工作者卻仍可能被解僱:全球「黃金標準」遇到的新挑戰

如果你關心性工作議題,你一定聽過「紐西蘭模式」。國際特赦組織推它、世界衛生組織推它、聯合國愛滋病規劃署推它——它是全球性工作政策討論中最常被引用的成功案例。

但 2026 年 5 月,紐西蘭學者在 The Conversation 發表的一篇文章潑了一盆冷水:23 年過去了,這個「黃金標準」也有自己的盲點。

紐西蘭做了什麼?回顧 2003 年的歷史性立法

紐西蘭 2003 年通過《娼妓改革法》(Prostitution Reform Act, PRA),成為全球第一個、也至今仍是唯一一個全面除罪化性工作的國家(注意:是「全面除罪化」,不是「合法化但管制」)。

精淫財寶-低調的定點、外送茶

兩者的差別在哪?「合法化但管制」是德國、荷蘭的模式——性工作合法,但需要登記、申請執照、繳特別稅,仍受很多行政管制。「全面除罪化」則是把性工作從刑法中完全移除,當成一般行業看待,性工作者就是勞工,店家就是雇主,沿用既有的勞動法、健康法、稅法即可。

PRA 的核心理念是:性工作的問題不在「性工作」本身,而在「犯罪化」造成的剝削與危險。把它從犯罪領域移出,剝削自然會減少。

23 年的成果:學界肯定,但...

23 年過去,多數研究的結論都正面:

  • 街頭性工作者報案意願大幅提升
  • 性工作者跟客人協商安全性行為的能力增強
  • 愛滋病及性病感染率穩定下降
  • 沒有出現反對者擔心的「性產業爆炸性成長」現象

但 2026 年 5 月,The Conversation 發表的一篇學術評論指出,紐西蘭模式有兩個被長期忽略的盲點,正在讓它「落後」於後起之秀。

盲點一:除罪化不等於反歧視保障

PRA 雖然把性工作除罪化了,但沒有把性工作者列入《人權法》(Human Rights Act)的反歧視保護類別。這意味著什麼?

意味著一個性工作者如果租房子被房東知道職業後被拒絕、如果想轉行被新雇主歧視、如果想申請房貸被銀行刁難——她沒有任何法律救濟管道。法律承認她的工作合法,但社會仍可以光明正大地歧視她。

研究發現,許多前性工作者在轉換職涯時,遇到極大阻力。當履歷上「空白幾年」或「不能說明的工作經歷」出現時,多數雇主會直接放棄她們。

盲點二:移工性工作者完全被排除

PRA 有一個被批評多年的條款:禁止持臨時簽證的人從事性工作,違者將被遣返。

這個條款的本意可能是「防止人口販運」,但實際效果是把所有外籍性工作者推回更深的地下。她們不敢報警(會被遣返)、不敢就醫(怕暴露身份)、不敢拒絕剝削(雇主可以威脅檢舉)——所有除罪化想要解決的問題,在她們身上一個都沒解決。

紐西蘭性工作者集體(NZPC,The New Zealand Prostitutes' Collective)多年來呼籲修正這個條款,但歷屆政府都沒有實質回應。

澳洲後來居上:維多利亞州、昆士蘭州的「升級版」

更尷尬的是,澳洲後來居上了。

維多利亞州 2022 年通過《性工作除罪化法》,2023 年全面上路;昆士蘭州 2024 年也通過類似法案。這兩個州在制定法律時,吸取了紐西蘭 20 年的經驗,做了兩個重要升級:

  1. 明文納入反歧視保護:性工作者跟其他受保護類別(種族、性別、宗教)一樣,遭遇歧視可申請救濟。
  2. 不限制移工:性工作者的國籍與簽證狀態不影響法律保護。

換句話說,「紐西蘭模式」這個招牌,在 2026 年其實已經被澳洲模式超車了。

對台灣的啟示:除罪化只是第一步

把這個故事放回台灣脈絡看,有幾個重要的啟示:

啟示一:除罪化是必要條件,但不是充分條件。

很多台灣的合法化倡議者把目標設定為「除罪化」,但紐西蘭的經驗告訴我們,光是除罪化還不夠。除罪化讓性工作者不會被警察抓,但無法保障她們在租房、找工作、轉行、銀行往來上不被歧視。完整的政策需要除罪化 加上 反歧視保護。

啟示二:永遠不要忘記最弱勢的那群人。

紐西蘭模式被批評的部分,就是排除了最弱勢的移工性工作者。台灣未來如果推動除罪化,必須一開始就把所有性工作者納入——本國籍、外籍配偶、移工、跨性別者、男性性工作者,一個都不能少。否則就會重複紐西蘭的錯誤,留下一群「合法之外的合法工作者」。

啟示三:政策需要持續滾動修正。

紐西蘭 23 年來雖然偉大,但也暴露了立法當下沒預見的問題。任何一個合法化政策都不可能一次到位,必須有持續修正的機制。台灣如果要做,應該一開始就建立「定期檢討」的條款,例如每 5 年由獨立機構評估執行成效。

國際趨勢:除罪化的浪潮在加速

2026 年的世界,性工作除罪化已經不再是邊緣議題:

  • 紐西蘭(2003)、澳洲維多利亞(2022)、昆士蘭(2024)已全面除罪化
  • 比利時(2024)給予完整勞動權
  • 泰國(2026 上半年)即將通過保護法
  • 南非、阿根廷、墨西哥城等地都在推動中

台灣呢?我們的釋字 666 號比這些國家都早,但實際進展卻遠遠落後。為什麼?答案永遠回到那句老話:政治人物不願意承擔風險。

結語:黃金標準也需要進化

紐西蘭模式仍是全球性工作政策的標竿,這點不變。但 23 年的實際運作告訴我們:再好的法律,也需要持續檢視、持續改進。

對台灣來說,我們有兩種選擇:第一種,繼續裝死 16 年、26 年、36 年;第二種,學習紐西蘭、超越紐西蘭、做出屬於台灣的「升級版」模式。

性工作者的尊嚴與安全,不會自己掉下來。它需要的是一個願意正視這個議題的社會,和一個願意承擔政治風險的政府。

紐西蘭走了 23 年,我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