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要除罪化了!《性工作保護法》2026上半年衝刺通過
說到曼谷,外國觀光客第一個想到的關鍵字大概是 Patpong、Nana Plaza、Soi Cowboy。這個「全球最大紅燈區之國」在法律上其實一直把性交易列為刑事犯罪——直到2023年底,泰國政府悄悄把性工作從「重大刑事罪」降級為「行政違規」,正式進入所謂的「軟性除罪化」階段。
2026年2月8日大選後,新政府把《性工作保護法》(Protection of Sex Work Act)列為上半年優先法案,目標非常明確:配合泰國加入OECD的人權承諾,把全球觀光客都心知肚明的產業,從黑市搬到陽光下。
警察手中的罰單,轉給社會發展暨人類安全部
軟性除罪化最大的變化是:警察不再有權力以「拉客」名義對性工作者開單。這個權力被轉給社會發展暨人類安全部(MSDHS),意思是——性工作者從「被抓的人」變成「需要被服務的人」。
對泰國 25 萬到 30 萬名性工作者來說,這是 1960 年《禁止賣春法》以來最大的轉變。曼谷的 Empower Foundation(泰國最老牌、最有影響力的性工作者倡議組織)發言人 Liz Hilton 在接受 HaRDstories 採訪時直白地說:「我們不再請求憐憫,我們要求勞動平權。」
嫖客買賣去刑化,皮條客販運從重判
這次立法的關鍵設計是:買賣雙方除罪化,但拉皮條、人口販運的刑責加重。
這是國際上談性產業立法時最核心的辯論——「分離原則」。把成年人之間自願的性交易,跟強迫、未成年、跨境販運切割開來。前者交給勞動法、稅法、衛生法管;後者用最重的刑法打擊。
泰國這次的草案,就是把這個原則寫進條文。買春除罪,賣春除罪,但只要涉及未成年(18歲以下)、強迫、扣留證件、控制債務,最高可判終身監禁。這套設計幾乎是紐西蘭模式 + 比利時新法的混合版。
台灣 vs 泰國:一個動了,一個還在原地
台灣人聽到泰國要除罪化,反應大概有兩種:「啊,泰國本來就那樣啊」、「泰國治安會更亂吧」。但實際上,泰國這次的立法精緻程度,遠超台灣大部分人的想像。
對比一下:
- 泰國:2023 軟性除罪化 → 2026 完整勞動法保護 → 預計接入 OECD 標準
- 台灣:2011 釋字 666 → 2026 性專區依然 0 個 → 立法院相關提案躺超過三屆
泰國甚至為了爭取 OECD 會員資格,把性工作者人權當成國家門面在處理。台灣呢?我們連性專區公聽會都開不下去。觀光業上,泰國 2025 全年觀光收入創歷史新高,性產業正規化不但沒有趕跑觀光客,反而讓 LGBTQ+ 友善觀光、性別平權觀光成為新賣點。
給台灣的啟示
泰國的經驗證明三件事:
第一,除罪化不會讓性產業更大,它本來就那麼大,只是換個地方計算 GDP。第二,勞動法保護不會讓人口販運更嚴重,因為合法業者最怕被連坐重判,反而會主動把販運受害者報出去。第三,OECD 等國際組織已經把性工作者人權當作國家文明指標,台灣若繼續用 1990 年代的思維處理這個議題,最後丟臉的不會是泰國。
當泰國的小姐都有勞�j��保的那一天,台灣的性工作者還在被警察開单。這個畫面,誰才是真正的「先進國家」?
黃新聞編輯部觀點 | 性產業合法化倡議系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