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道德辯論」變成「勞動議題」
泰國在 2026 年 2 月 8 日的國會大選結束後,性工作除罪化的政策窗口被打開了。多個主要政黨在競選期間把「保護性工作者勞動權」寫進政綱,新政府預計把《性工作保護法》列入 2026 上半年立法優先順序,目標是在泰國申請加入 OECD(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之前,把人權與勞動標準補齊。
事實上,泰國早在 2023 年底就走出第一步。當時政府把性交易從「重罪」重新定性為「秩序罰」,把開罰權從警方手中移交給社會發展與人類安全部。這一步看起來只是行政分工調整,實質上等於把性工作者從刑事體系裡拉了出來,警察不能再用「拉客」為由直接逮捕、罰款。
過去兩年,泰國民間倡議團體 Empower Foundation、SWING(Service Workers in Group Foundation)持續把議題從「道德對錯」轉到「勞動人權」。性工作者不再被當作要被「拯救」或「掃蕩」的對象,而是要求被當作正常勞工——能加入社會保險、能申訴雇主、能對國家課稅。
國際組織與經濟壓力雙重夾擊
泰國的政策轉向不是憑空發生。世界衛生組織(WHO)、聯合國愛滋病規劃署(UNAIDS)、國際特赦組織早就明確支持性工作全面除罪化,理由是除罪化能有效降低 HIV 傳染率、減少暴力、改善公共衛生指標。
OECD 入會審查更是把人權與勞動條件放上談判桌。當泰國一邊喊著「人權外交」、一邊把成年合意的性交易當成犯罪,這個矛盾在國際舞台上會被放大檢視。新政府很清楚:要走入已開發國家俱樂部,就得先把這道刺拔掉。
對照台灣:15 年沒有任何進展
把鏡頭拉回台灣,畫面就尷尬了。
2009 年大法官釋字第 666 號宣告《社會秩序維護法》「罰娼不罰嫖」違憲,要求兩年內修法。立法院後來修出第 91 條之 1,授權地方政府「得」設置性交易專區。
15 年過去了,全台灣沒有任何一個縣市設立性專區。沒有任何首長願意把這顆政治燙手山芋接到自己手上。原本要「除罪化」的修法,變成「娼嫖皆罰」的更嚴格版本——只有在不存在的專區內才合法,等於把每一筆交易都關進刑罰裡。
地下市場估計每年超過 8000 億新台幣產值,性工作者沒有勞健保、沒有法律保護、被剝削也不敢報案。新南向政策帶來的外籍勞工裡,有人因為經濟壓力被迫進入地下性產業,成為人口販運受害者卻無從求救。
台灣應該學到什麼
泰國跟台灣有兩個關鍵差別。
第一,泰國把性工作除罪化掛勾在「國家整體人權升級」的大框架下,而不是單獨拉出來談。這讓政治人物有正當性去推動——這不是替「色情業」說話,是替整個國家的國際形象說話。
第二,泰國的倡議團體有 30 年的草根組織經驗,能夠把性工作者的真實處境帶到政策現場。台灣的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雖然從 1999 年公娼抗爭以來持續發聲,但民間與政府之間始終缺乏穩定對話機制。
當泰國 2026 年內可能完成除罪化立法時,台灣的釋字 666 號已經過了 17 年,仍然沒有任何縣市願意「得」一下。這個落差說明了一件事:政策真空不會自動消失,需要政治意志去填補。如果沒有人願意承擔,台灣的性工作者就會繼續待在 1949 年《違警罰法》留下來的陰影底下。
性工作合法化從來不是「鼓勵性交易」,而是承認既存事實,把這群勞動者從犯罪陰影裡拉出來,給予基本的法律保護。泰國正在做的事情,台灣早就該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