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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70年首次!司法部啟動「買春入罪」討論,台灣有何借鏡?

日本70年首次!司法部啟動「買春入罪」討論,台灣有何借鏡?

2026年3月,一件在日本性產業史上極為罕見的事情發生了——日本司法省召開了歷史性的第一次專家小組會議,正式討論是否應該對「購買性服務者」課以刑事責任。

七十年的法律失衡

日本現行的《賣春防止法》頒布於1956年,距今整整70年。這部法律只懲罰在公共場所招攬客人的女性,對於掏錢購買性服務的男性,卻毫無任何處罰條文。

在日本,「賣」可能被抓,「買」完全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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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底,首相高市早苗指示司法大臣廣內博,要求在本財政年度內完成修法研究,專家小組因此於2026年3月成立。

從懲罰賣家到懲罰買家

3月的專家小組會議討論了「北歐模式」的可行性——對買春行為課以罰款或刑罰,同時不追究出售性服務的當事人。目前日本對在公開場所招攬客人的罰款最高僅2萬日圓(約台幣4,500元),委員們認為罰則勢必大幅提高。

台灣的鏡子:釋字666號與不完整的改革

2009年,大法官釋字666號解釋《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0條只罰性工作者不罰購買者,「違反憲法平等原則」,給了立法院兩年修法。但結果令人失望——沒有縣市設立性交易特區,改革停留在紙上。

北歐模式的爭議

性工作者倡議團體批評北歐模式讓工作環境更危險——客人為規避法律,選擇更隱密場所,導致性工作者無法篩選客人。國際特赦組織和人權觀察都反對北歐模式,認為完全除罪化才是最佳方案。

台灣下一步

台灣卡在尷尬的中間地帶——法律上違法,執行上選擇性,制度上缺席。日本花了七十年才踏出討論的第一步,台灣,你準備好了嗎?

原始新聞來源The Japan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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