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早苗重啟賣春防止法辯論 日本70年老法可能鬆動

日本首相高市早苗近期釋出訊號,將重新檢視 1956 年制定、至今已運作將近 70 年的《賣春防止法》。這部法律明文禁止性交易,但日本國內的「風俗業」(包括泡泡浴、SM 俱樂部、援交咖啡廳等)長期遊走在「不算性交但接近性交」的灰色地帶。高市內閣若真的推動改革,將是亞洲保守派政權對性產業議題最具突破性的政策動作。

日本的雙軌制度:表面禁止,實際遍地開花

要理解這次改革的意義,必須先看懂日本荒謬的雙軌制度。1956 年的《賣春防止法》定義「賣春」為「對不特定對象、以金錢為對價、進行性交」。注意這個定義有兩個漏洞:第一,必須是「性交」(陰道交),口交、肛交、SM 等都不算;第二,「不特定對象」的認定相當寬鬆。

於是日本的風俗業就在這個漏洞中蓬勃發展。Soapland(泡泡浴)的標準說法是:「客人和小姐在浴室裡偶然產生戀愛感情,自由意志下發生性關係。」這個劇本騙不了任何人,但在法律上就是過得去。日本警察廳的統計顯示,全國登記的風俗店有超過 3 萬家,黑灰地帶的個工、外送、援交不計其數。

精淫財寶-低調的定點、外送茶

更扭曲的是,2025 年通過的《娛樂業適正化法》改革,重點打擊男公關店利用感情勒索女性、誘導其債台高築甚至被迫從事性工作的「援助交際循環」。也就是說,日本政府承認制度造成的剝削,但不敢動結構本身——直到高市內閣出現。

為什麼是高市?保守派為何鬆口?

高市早苗以保守派著稱,但她對賣春防止法的重新檢視並非進步派立場,而是「現實派」算盤:第一,現行法律根本管不了風俗業,反而讓地下化更嚴重;第二,2025 年男公關店改革後,輿論發現「禁止賣春」的法律框架下,依然有大量女性被迫進入性產業,廢娼派的論述失靈了;第三,日本面臨人口高齡化、稅基萎縮,把灰色經濟收編進稅制是合理選擇。

對照台灣:釋字666號至今15年的空白

日本的動作讓台灣顯得更荒謬。台灣大法官釋字第 666 號早在 2009 年就宣告「罰娼不罰嫖」違憲,2011 年《社會秩序維護法》修正後,理論上開放性專區內合法交易。但 15 年過去,沒有任何地方政府願意設立性專區。

2023 年 12 月嘉義市議員曾提案評估設立性專區,市長回應「會研究」,然後就沒有然後。問題的核心是:中央把責任丟給地方,地方議員不敢承擔「色情市長」的污名,最後變成法律上存在、實務上不存在的「幽靈制度」。

如果高市早苗真的動了賣春防止法,意味著連最保守的亞洲國家都開始正視性產業現實。台灣呢?我們有大法官的解釋、有民意調查七成支持、有國際組織的論述支持,卻沒有任何一個地方首長敢踏出第一步。

高市改革的可能方向

根據東亞論壇的分析,日本可能的改革方向有三:(一)荷蘭模式:直接合法化加上嚴格規管;(二)紐西蘭模式:除罪化但不全面合法化,讓性工作回歸勞動法;(三)日本特色模式:在現有風俗業框架下擴大合法範圍,將性交服務正式納入。

不論哪一條路,都比台灣的「裝死」進步。黃新聞編輯部認為,日本的政策辯論值得台灣參考——當保守派都開始談改革時,台灣的進步派還在裝睡,是不是有點諷刺?

性工作者不是抽象概念,是真實活著的人。日本動了,台灣什麼時候動?

(資料來源:East Asia Forum、Japan Times、Taipei Tim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