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案死了,但死因值得細讀
2026年3月初,科羅拉多州SB26-097法案的主要提案人宣布撤案,結束了這個州最接近性工作全面除罪化的一次嘗試。這份法案的命運,從提出那天起就在媒體和倡議圈引發密切關注——不只因為它走得比前幾次更遠,更因為它的死法,幾乎是一個模板。
SB26-097的核心條款並不激進:廢除個人層次的性交易刑事處罰,同時維持對人口販運、未成年人性剝削和強迫行為的嚴厲追訴。提案人明確區分「自願的成人性工作」和「被剝削的受害者」,試圖用精確的語言繞過反對派最有力的武器:「合法化等於鼓勵人口販運」。
但這一切都沒用。
法案如何死亡:政治解剖
SB26-097在參議院委員會審查階段就遭遇阻力。批評聲音來自幾個方向:保守派宗教團體以「道德淪喪」為由強烈反對;部分女性主義團體援引北歐模式,認為應該懲罰買方而非除罪;執法部門則擔憂「判斷人口販運受害者的難度將大幅上升」。
更致命的是政客的沉默。許多理論上傾向進步的議員,在面對選區壓力時選擇缺席或不表態。提案人在撤案後接受媒體訪問時直接說:「我沒有失去論辯,我失去了人頭。」
這句話,台灣的倡議者聽了可能會苦笑點頭。
台灣版本:性專區的十五年空轉
2009年,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666號裁定「罰娼不罰嫖」違憲,要求立法機關在兩年內完成修法。2011年,立法院修正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0條,引入「性交易專區」概念:在地方政府劃設的專區內,性交易不受處罰;專區外則雙方同罰。
聽起來是個解法。但自2011年至今,已超過十五年,全台零個性交易專區被設立。
零個。
問原因,地方首長的標準答案是:「我支持保護性工作者,但設在哪裡都有居民反對。」這是政客最安全的答法——既不用承擔設立的政治代價,又能假裝自己不是反對者。結果就是制度形同虛設,性工作者繼續在法律灰色地帶工作,繼續面對警察釣魚執法,繼續無法向任何人求助。
相同的死因:政治代價與社會污名
科羅拉多SB26-097和台灣性專區死於同一種病,病名叫做「選票恐懼症」。
任何一個投票支持性工作除罪化的政治人物,都必須承擔隔天被對手標籤為「支持賣淫」的風險。在兩岸三地的儒家文化框架裡,這個標籤幾乎是政治毒藥。台灣的狀況更特殊:執政者必須同時處理本土保守派和宗教團體的壓力,沒有人願意為了一個被社會污名的群體消耗政治資本。
但問題是,這種政治怯懦有代價,代價由性工作者承擔。
根據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多年的田野記錄,台灣的性工作者在無法合法工作的環境下,長期面臨:被警察釣魚逮捕的恐懼、場所老闆任意剋扣工資無從申訴、遭遇暴力後不敢報警、年老後毫無退休保障。這些不是抽象的人權議題,是每一天真實發生的事情。
不是「要不要」而是「怎麼做」
SB26-097的倡議者在撤案後說,他們不打算放棄,只是需要重新累積政治支持。台灣的日日春也已經倡議超過二十五年,從1997年公娼制度廢除運動開始,從未停止。
這種韌性的背後,是一個理性的認識:除罪化不是道德問題,而是政策選擇。問題不是「性工作應不應該存在」——它就是存在,在台灣每一個縣市,每一天,不管法律怎麼說。問題是:我們要讓它在可見的、有保護的環境裡運作,還是繼續把人推進黑暗裡?
世界衛生組織、國際特赦組織、聯合國愛滋病規劃署都站在同一個立場:除罪化是公衛必需,是人權基本。科羅拉多輸了這一回,台灣的性專區依然空轉——但這些組織的立場不會因為政客的怯懦而改變。
台灣該學的不是科羅拉多的失敗
台灣該學的,是科羅拉多倡議者的策略轉型:他們在SB26-097失敗後,立即宣布將重心轉向市政層級的試點倡議,以及針對執法實務的監督行動。
換言之,當立法路徑受阻,就從地方開始累積實例;當專區設不起來,就先盯住釣魚執法是否違反正當法律程序。
台灣的日日春多年來也在做同樣的事——不只是走上街頭,也在法院裡打官司,在立法院遊說,在媒體上發聲。釋字666號就是他們十多年倡議的成果之一。
性工作者的法律保護,在台灣和科羅拉多都還在路上。但只要倡議不停,路就還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