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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70年《賣春防止法》恐大改 首相高市早苗啟動「罰嫖」討論

事件摘要

2026年3月25日,日本法務省召開了其新設「賣春防制檢討專家會議」的第一次會議,正式將「是否處罰買春者」列入議程。這意味著自1956年施行以來、長達70年未經實質修改的《賣春防止法》可能迎來日本戰後最大幅度的修法。

背景是2025年起東京新宿、池袋地區頻傳「立ちんぼ」(站街女)被大量逮捕的新聞。這些案件讓日本社會終於直面一個長期被迴避的事實:現行法律只處罰在公共場所拉客的女性,買春者幾乎完全不受罰。首相高市早苗(Takaichi Sanae)表態支持檢討,並指示由法務大臣平口洋主導,在本會計年度(至2026年3月)內啟動修法諮商。

日本的「雙重標準」:風俗合法、賣春非法

要理解這次修法為什麼是大事,必須先理解日本獨特的「風俗產業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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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風俗營業等的規範及業務適正化法》(風營法):合法管制性風俗店,包括「店舖型」(如泡泡浴、性感按摩)與「派遣型」(如援交交際、出張按摩)。
  • 《賣春防止法》:禁止「性器插入的有償性交」,並處罰「公然拉客」的女性;但不處罰買春者、也不處罰店家安排的非插入式服務。

這個結構造就了日本獨有的「灰色合法」:

  • 泡泡浴小姐跟客人在店內「自由戀愛」,店家聲稱只出租房間 → 合法
  • 同樣的兩個人,在新宿街頭談好價錢走進賓館 → 女方違法、男方無罪

這種矛盾被日本本國法學界稱為「明治時代的遺物」,也是聯合國女性歧視撤廢委員會(CEDAW)多年要求日本修正的重點項目。

為什麼是現在?三個催化剑

  1. 2025年「立ちんぼ」大逮捕:警察一次抓到上百名在新宿大久保公園周邊站街的女性,但幾乎沒有一個買春者被起訴。社群媒體瘋傳「只有女方被拍進新聞畫面」的執法不對等。
  2. 黑心Host Club討債問題:日本社會意識到許多站街女是被Host Club以「債務」逼迫下海。2025年修正了Host Club規範,這次要把源頭法律也一起修。
  3. 高市早苗政權的女性議題定位:作為日本首位女首相,高市在社會議題上需要建立辨識度,性產業改革是相對低爭議的切入點。

比較視角:台灣與日本的制度差距

表面上看,台灣和日本都「禁止」賣淫,但實務上是兩種不同的世界:

| 項目 | 台灣 | 日本 | |---|---|---| | 性工作者法律地位 | 2009年釋字666號後娼嫖不罰 | 公然拉客違法,處6個月以下拘役 | | 買春者法律地位 | 專區外處罰、專區內合法(但沒有專區) | 完全不處罰(修法中) | | 合法性服務場域 | 無任何合法形式 | 風俗店合法(非插入式) | | 地下產業規模估計 | 約8,000億台幣/年 | 約2.3兆日圓/年(約5,000億台幣) |

最諷刺的地方在:日本有合法的「風俗產業」可以讓從業者繳稅、申請健保、加入店家保險;而台灣連個專區都沒有,所有性工作者都在法律的陰影下。

高市政權會成功嗎?三個觀察點

  1. 會不會只是「罰嫖」,不做「除罪化站街女」的配套? 如果只增加買春者的刑責,卻沒有同步取消對拉客女性的處罰,等於雙方都罰,這就會是「北歐模式」而非「紐西蘭模式」。
  2. 風俗店怎麼辦? 修法是否會波及現行合法的泡泡浴、性感按摩產業?這是自民黨票倉(風俗業年營業額驚人)的敏感議題。
  3. 外國性工作者的處理:日本近年東南亞、東歐籍性工作者激增,他們多數沒有工作簽證,修法是否會衍生大規模驅逐?

對台灣的啟示

日本雖然保守,但至少在修。台灣自2011年性專區授權法通過後,15年來沒有任何一個縣市敢設置,這種「已經修好但不執行」的狀態,反而比日本的「準備修法」更令人絕望。

當鄰居都在思考如何讓性產業現代化時,台灣如果還在假裝這個產業不存在。黃新聞的立場一直很明確:不管是開放、還是管制,先得承認這件事在發生


資料來源:The Japan Times《Government starts discussions on punishing sex buyers》

原始新聞來源The Japan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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