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格蘭議會 64 比 54:北歐模式被擋下來了
2026 年 2 月 3 日,蘇格蘭議會(Holyrood)以 64 票對 54 票,否決了由獨立議員 Ash Regan 提案的《賣淫(罪刑與支援)法案》(Prostitution (Offences and Support) (Scotland) Bill)的一讀。這個法案的核心,是把蘇格蘭的性產業政策切換成所謂的「北歐模式」——將買春行為入罪,同時廢除目前對性工作者的拉客與招攬罪名。
支持北歐模式的人認為這是對性工作者的保護,但反對者——包括蘇格蘭性工作者倡議組織、人權團體、學者——指出這只是把性工作推得更地下、更危險。最終,蘇格蘭議會選擇把這個法案擋下。
蘇格蘭目前的法律有多奇怪?
要理解這個法案為什麼引發爭議,必須先看蘇格蘭現行法律有多錯亂:
- 公開拉客有罪(性工作者被罰)
- 路邊釣客有罪(kerb crawling,嫖客也有罰,但執法極弱)
- 經營妓院有罪(業者被罰)
- 在網站上經營皮條客業務(pimping website)合法
- 私下買春合法(嫖客無事)
換句話說,站在街上的女性會被抓,坐在家裡用網站訂購服務的男性沒事——這就是 Ash Regan 議員試圖修正的不對等。她的法案要做的,是把處罰從「賣方」轉到「買方」,也就是讓嫖客成為犯罪者。
為什麼這個看似「保護女性」的法案被否決?
The Canary 的報導引用了多份證據:
第一,蘇格蘭警察自己反對。 蘇格蘭警察在書面證詞中表示,法案會讓街頭工作者更不敢報案,因為他們會擔心牽連客人後失去收入。
第二,性工作者反對最強烈。 蘇格蘭性工作者倡議組織明確表態:「我們不需要被『拯救』,我們需要的是除罪、勞動保障、住房、負擔得起的醫療。」
第三,國際證據不利。 法國 2016 年實施類似法律後,研究發現性工作者反而面臨更高的暴力風險、更低的收入、更差的健康狀況——因為客人擔心被抓,逼工作者去更偏僻、更不安全的場所交易。瑞典也有類似的學術批評。
第四,「北歐」國家的學者其實也在反思。 即使是瑞典與挪威,過去十年來從學界到 NGO 都有越來越多聲音呼籲應該檢討、甚至廢除買春罪——這個資訊在台灣很少被討論。
蘇格蘭政府的下一步:選後再戰?
蘇格蘭政府其實並未支持 Regan 的這個版本,但執政黨 SNP 的 Victims and Community 部長 Siobhan Brown 表示,如果 SNP 在 5 月議會選舉後繼續執政,會「儘早提出替代立法」。
這意味著蘇格蘭的性產業政策辯論還遠未結束。但這次的否決是個重要訊號:北歐模式不再是西歐國家的預設選項。比利時、紐西蘭、新南威爾斯州的「除罪化」模型正在取得越來越多政策制定者的青睞。
台灣的釋字 666 號:當年差點走上「北歐模式」
回到台灣。2009 年大法官釋字 666 號宣告「罰娼不罰嫖」違憲後,立法討論還一度傾向「只罰嫖不罰娼」——也就是北歐模式。當時婦女團體分裂成兩派:
- 支持北歐模式派:認為性工作本質是父權結構下的剝削,處罰嫖客才能根本減少需求。
- 支持除罪化派:以日日春協會為代表,主張完全除罪化、保障性工作者勞動權。
最後立法院走了第三條路,「娼嫖皆罪,例外設性專區」,結果是兩邊都不滿意,性工作者處境更惡化。
如果蘇格蘭 2026 年 2 月的這場辯論能給台灣什麼啟示,那就是:北歐模式的支持者正在縮小,因為實證資料越來越不利於它。法國、愛爾蘭、瑞典自己的研究都顯示,把嫖客入罪並沒有讓性工作者更安全,反而讓他們陷入更危險的處境。
黃新聞觀點:台灣若要重啟釋字 666 修法,應跳過北歐模式
蘇格蘭、加拿大、法國的經驗都已經告訴我們:北歐模式不是萬靈丹,反而可能讓性工作者付出更高的代價。國際特赦組織、人權觀察、聯合國愛滋規劃署、世界衛生組織,目前一致支持的是完全除罪化——這不是把性工作浪漫化,而是基於十多年的實證資料:除罪化的紐西蘭、新南威爾斯,性工作者的暴力受害率、性病感染率、勞動條件全部優於採用北歐模式的國家。
當蘇格蘭議會選擇把北歐模式擋下,台灣立法院應該也要醒過來:罰誰都不如不罰。承認性工作是勞動,給予完整勞動保障,才是 21 世紀的政策方向。
新聞來源: The Canary, "Scottish parliament defeats anti-sex work bill at first hurdle... because it wouldn't work", 2026/02/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