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年了,性專區還是紙上談兵
2009 年 11 月,大法官釋字 666 號宣告「罰娼不罰嫖」違憲。2011 年 11 月,立法院三讀通過《社會秩序維護法》第 80 條修正案,把球丟給地方政府——「直轄市、縣(市)政府得規劃設置性交易場所專區」。
16 年過去了。22 個縣市政府,沒有一個提出過自治條例草案。
匯流新聞網 2025 年底專題報導把這套制度稱為「幽靈制度」,相當精準。法律上存在、政治上沒人想碰、實際上完全無作用。性工作者只要不在「專區內」執業就違法,而專區從來不存在,等於所有性工作者都違法。釋字 666 號當年要解汻的「形式合憲、實質歧視」問題,被立法院用一招「責任下放」完美保留下來。
地下市場估值 800 億 沒有任何監管
民間團體日日春協會跟學界估算,台灣地下性交易市場年產值超過新台幣 800 億元,從業人員估計 5 至 8 萬人。沒有勞健保、沒有營業登記、沒有發票、沒有勞檢、沒有性病篩檢補助、沒有暴力受害通報機制。
這不是「沒有法律」,而是「法律規定要監管,但執行端集體擺爛」。對比同樣面對性產業議題的國家——
紐西蘭 2003 年除罪化後設立全國性工作者集體(NZPC),全國性工作者免費領取保險套、每三個月免費 STI 篩檢、可加入勞工工會。德國 2002 年合法化後性工作者可繳稅、領退休金。比利時 2024 年甚至直接給雇傭契約,2025 年已有首家合法性工作雇主登記。
台灣呢?2025 年的進度是:「我們等地方政府的勇氣」。
為什麼地方政府不敢設
實際採訪過幾個縣市政府的人都知道答案:選票。
任何縣市長提出設置性專區,馬上會被宗教團體、家長會、地方頭人圍剿。「不要把孩子的家鄉變紅燈區」是萬用標語。專區一旦選址,地價直接受影響,民代壓力比山還大。
但這個邏輯有兩個破綻。第一,沒有性專區,性產業就消失了嗎?沒有,只是搬到 Telegram、LINE、養生館、私人工作室、汽車旅館。地下化的結果是更難監管、更多暴力、更高 HIV 風險。
第二,「保護兒少」這個論述被濫用得很嚴重。專區設計本來就會避開學校、住宅區,世界各國紅燈區都有距離限制。日本歌舞伎町、阿姆斯特丹紅燈區、雪梨 Kings Cross,沒有一個是設在小學旁邊的。
新南向移工:高風險族群
匯流新聞網的報導點出另一個關鍵:新南向政策後大量越南、印尼、菲律賓移工進入台灣,其中部分女性因經濟壓力、仲介剝削、簽證身分被迫進入地下性交易市場。
這些人比本國籍從業者更脆弱:語言不通、簽證綁工作、被遣返恐懼、不敢報案、容易被人口販運集團控制。一旦被警察查獲,他們承擔的不只是罰款,還可能直接被遣返、終身禁止入境。
這群人是台灣性產業地下化最直接的受害者,但因為他們沒有選票、沒有發聲管道,政策上幾乎被當作不存在。
接下來怎麼辦
台灣的性交易議題並非沒有突破口。第一個是「修法把權限收回中央」——既然地方政府不敢,就由中央訂統一規範,避免 22 縣市各自為政。第二個是「先除罪、再規劃」——學泰國的兩階段,先把刑事與行政罰拿掉,再慢慢規劃勞動權益框架。第三個是「綁進國際人權審查」——CEDAW、ICCPR 審查時直接被聯合國專家點名,比朝野共識更有效。
但這些都需要一件事:有人願意把這個議題從「禁忌」變成「政策」。釋字第 666 號 16 年了,等了這麼久,是時候了。

